各系部處室:
河南省教育廳決定,2011年繼續開展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評選工作,請有意參評的系部處室積極組織,及時申報。現就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和基本要求
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是指反映職業教育教學規律,職業教育特色鮮明,具有創新性、實用性,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實現培養目標產生明顯效果的教育教學成果。包括:
1.針對教育對象的特點和培養目標的要求,運用現代教育理論和教學手段,在加強思想道德教育,改革人才培養模式,規范實習管理,優化專業設置和結構,更新教學內容,改革教學方法,增強學生就業和創業能力,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等方面的成果。
2.根據教育目的、教育環境和教育教學規律,在完善教學管理,積極進行制度創新,建立教學質量評價檢查制度,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和學風建設,強化實驗實習基地建設,促進產教結合,實現教學管理現代化等方面的成果。
3.結合自身特點,推廣、應用已有的教學成果,并在實踐中進一步創新和發展,對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有明顯成效的成果。
二、評選組織及獎項設置
1.河南省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由省教育廳負責評審和認定。為切實做好評選工作,省教育廳設立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評審工作辦公室和專家組。評審工作辦公室設在省職業技術教育教學研究室,負責制定評審實施方案,遴選、組織專家組,負責評審的日常工作。
各省轄市、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省直有關單位以及各省屬職業學校,負責本市(縣)、本單位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的初審和推薦上報工作。
2.評選活動設一、二、三等獎,獲獎比例分別為15%、25%和30%。獲獎的優秀教學成果由省教育廳頒發證書。
三、申報程序和報送要求
(一)申報程序
申請省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由成果的主持單位或主持人,按其行政隸屬關系逐級申報。各省轄市、各重點擴權縣(市)所屬單位及個人,向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由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向省教育廳推薦;省直單位及個人向其行政主管部門申報,由其行政主管部門向省教育廳推薦;省教育廳直屬單位和學校,直接向省教育廳推薦。評審工作辦公室不接受個人申報材料。各地、各單位要根據上述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認真審核,確保申報成果的質量和申報材料的完整。
(二)報送要求
1.申報人資格。申報人須是正在從事職業教育工作(含教育行政、教學管理、教學研究和教學輔助工作)的人員。
2.省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實行主持人(第一完成人)負責制。每個成果,主持人僅限1人,參研人員限6人以內(不含主持人)。各類形式的成果必須由主持人及其所在單位申請和推薦。
3.申報成果形式。(1)通過鑒定的省職教教改立項項目成果;(2)已公開出版的專著、工具書、調查報告、實驗研究報告等;(3)通過省級以上教材編寫委員會審定的職業教育教材;(4)未公開出版、發表,但已被上級決策管理部門采用的調研咨詢報告,或在市級以上有關學術會議上交流的教研成果(論文不得申報)。成果完成或發表時間為2010年1月之后。
4.已獲國家級、省級獎勵者不再申報。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申報資格:(1)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研究成果者;(2)申報材料及申報程序不符合申報規定者;(3)成果所有權存在爭議者。
5.報送材料要求:《河南省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申評書》(見附件1)一式2份,申報單位同時報送本單位申報項目一覽表(見附件2)1份(附件1和附件2可從河南省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網:www.vae.ha.cn下載)。通過鑒定的教改實驗類成果報送結題報告、專家鑒定意見和結項證書復印件各1份,專著、教材類成果報送原件1份,調研報告類成果報送調研報告和被采用情況證明材料各1份,交流的教研成果報送原件和被交流的證明材料各1份。
6.成果類別及編號:(1)德育工作、就業與創業教育工作;(2)學習制度改革;(3)專業設置與改革;(4)課程建設與改革;(5)教學手段和方法改革;(6)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制度改革;(7)人才培養模式;(8)師資隊伍建設;(9)實驗實習基地建設;(10)其他
7.申報者須將申報材料裝入檔案袋內,并在封面標明:成果類別、成果名稱、申報人姓名、申報單位、申報日期。
四、報送時間和地點
報送時間:2011年6月1日—6月11日
報送地點:辦公樓北302科研處 聯 系 人:錢 薇 賴巧琳
聯系電話:0371-60987686
附件:
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評選2011年河南省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獎的通知.doc
2011年度河南省職業教育優秀教學成果申評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