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學研究處工作職責
科學研究處是院長及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長領導下主管科學研究和學報編輯工作的職能機構。其工作職責范圍如下: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科研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制定學院科研工作的規(guī)章制度;
2.負責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計劃實施、經費管理、項目結題及鑒定工作;
3.對科研項目進行檢查與跟蹤服務,及時了解有關情況,發(fā)揮監(jiān)督與保證作用;
4.負責各種科研成果的認定、登記、統(tǒng)計、歸檔及科研工作量的計算,組織申報各級各類科研成果獎勵;
5.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學生科技活動的項目立項、項目管理、成果認定及評獎工作;
6.配合人力資源處做好職稱評審工作;
7.完成《河南工業(yè)貿易職業(yè)學院學報》的選稿、組稿、審稿、印刷、內外交流、稿費計算及年檢等相關工作;
8. 完成學院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科學研究處負責人工作職責
在分管科研工作副院長的領導下,負責科學研究處全面工作,其具體職責是:
1.制定全處工作計劃,統(tǒng)籌安排科學研究處各崗位工作,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2.努力學習科研政策、法規(guī),熟悉處室各項行政業(yè)務工作,做到必要時能頂崗工作,能對各崗位提出指導性意見;
3.組織力量深入基層了解全院科學研究工作,科研工作動態(tài)及經濟社會需求,提出建設性指導意見和建議,當好領導參謀;
4.負責擬定學院科學研究發(fā)展規(guī)劃;
5. 發(fā)布通知、簽發(fā)文件;
6. 負責全院科研隊伍建設,協(xié)助人力資源處做好科研隊伍建設方面的其它工作;
7. 做好全處各崗位之間的協(xié)調和配合工作;
8. 主動關心全處每位教師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充分調動大家的工作積極性。
三、科學研究工作組織協(xié)調員工作職責
1. 負責科學研究處召開有關會議的通知和記錄,每學期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的起草;
2. 處室領導不在學校的時候負責協(xié)調本部門的工作;
3. 負責完成《河南工業(yè)貿易職業(yè)學院學報》的選稿、組稿、審稿、印刷、內外交流、稿費計算及年檢等相關工作;
4. 完成處室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四、課題申報及成果參評崗位工作職責
1.負責做好各級各類縱向、橫向、院級科研項目的組織申報工作;
2.負責對已立項項目按規(guī)定進行全面管理,并定期開展對各研究階段的工作進行檢查、評估;
3. 負責各級各類研究項目結項、驗收及成果鑒定工作;
4.負責組織申報各級各類科技成果獎勵參評工作;
5. 參與學院科研項目管理工作的各項政策、管理辦法的制定;
6. 負責有關科研政策的宣傳、解釋及落實工作;
7. 向處領導匯報工作情況,布置檢查各項工作落實情況,總結、交流科研工作方面的經驗;
8.完成處室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五、成果統(tǒng)計及推廣崗位工作職責
1.負責草擬和組織實施業(yè)務范圍內的規(guī)章制度;
2. 負責各種科研成果認定、登記、統(tǒng)計工作;
3.負責年度各類科研項目統(tǒng)計工作,開展學??蒲邪l(fā)展情況的調研、科研信息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4. 負責年度人文社科及科技年報統(tǒng)計上報工作;
5. 負責每月科研薪酬的計算及上報工作;
6.負責科技創(chuàng)新團隊的組建、運行及中期工作檢查,年度工作總結等工作;
7.負責各類專利的申報和管理工作;
8.負責對外科技服務及其管理工作;
9.負責科技成果轉化(轉讓)推廣、宣傳和科技產業(yè)化工作;
10. 完成處室領導臨時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