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四
河南工業(yè)貿易職業(yè)學院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建立、完善我院的科研激勵機制,充分調動教職工從事科學研究的積極性,不斷提高科研水平和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能力,逐步提升學院的學術地位,推動我院科研工作的繁榮和發(fā)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本院在崗教職工(含聘用和退休教職工)。申報的各種形式的科研成果應以“河南工業(yè)貿易職業(yè)學院”為署名單位。
第三條 本辦法設論文獎、著作及教材獎、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課題立項配套獎。
第二章 獎勵辦法
第四條 論文獎
本辦法所指“論文”即專業(yè)學術論文和教學研究論文,不包括文藝作品、通訊報道、簡介類文稿、訪談錄、讀者來信、各高院院報的文稿、各種書籍的前言、序、結語等。申報的論文應是排名第一的我院在崗教職工(如果第一作者不是本院教師,排名在后的作者均不獎勵,如第一作者是本院教師,則按“附則”中比例分配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標準見本辦法附表1。
(一)本辦法所涉及的“公開發(fā)行”刊物系指擁有國內公開出版刊號(國內公開出版刊號表示為:CN-XX——XXXX/XX)的學術刊物。
(二)獲獎論文僅限于各專業(yè)學會(年會)、行業(yè)協(xié)會和教育科研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評獎,在各專業(yè)學會、協(xié)會的分會上獲獎按對應級別的50%獎勵。
第五條 著作獎
本辦法所指“著作”包括公開出版(有ISBN號)的學術性質的“三著”(專著、編著、譯著)和教材(包括學院內部教材)。學術專著原則上要求引用本人已經發(fā)表的、與該著作相關的學術論文4篇以上;教材必須是經過學院同意編寫并使用的教材。獎勵對象包括著作者,教材的主編、主審和參編。著作者、主編、主審由多人承擔的按“附則”中比例分配進行獎勵;參編按作者在全書中承擔的字數發(fā)給獎勵(字數必須提供依據)。作為課題在學院立項并由學院資助出版的著作,不再獎勵;著作只獎勵1次,再版、多次出版不再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標準見本辦法附表2。
第六條 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
優(yōu)秀科研成果獎包括國家發(fā)明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星火獎;國家專利獎;國家、省、市廳級科技進步獎、軟科學成果獎、社會科學成果獎、教學成果(包括著作、教材、論文、教學教改方案等)獎;國家專利獎。國家專利獎是指職務發(fā)明創(chuàng)造獲得授權的、專利權屬于“河南工業(yè)貿易職業(yè)學院”的發(fā)明專利。具體獎勵標準見本辦法附表3(優(yōu)秀科研成果指導獎按相應標準的50%執(zhí)行)。
第七條 課題立項配套獎
所有需要給予獎勵的課題必須是預先經過學院批準同意申報的課題。
(一)被批準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教)科基金項目,按項目經費的15%發(fā)放科研立項獎金,項目經費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80%的配套資金;項目經費在10萬元以上的,配套資金額度由學院另行研究(科研立項獎金一律從學院給予該項目的配套資金中抽出發(fā)放,下同)。
(二)被批準的教育部科技、社科基金和教改基金等項目,按項目經費的10%發(fā)放科研立項獎金。項目經費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80%的配套資金;項目經費在5萬元以上的,配套資金額度由學院另行研究。
(三)被批準的省科技攻關項目、軟科學研究項目按項目經費的10%發(fā)放科研立項獎金,項目經費在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50%的配套資金;項目經費在5萬元以上的,配套資金額度由學院另行研究。
(四)被批準的省社科基金項目,按項目經費的5%發(fā)放科研立項獎金,項目經費在3萬元以下(含3萬元)的,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50%的配套資金;項目經費在3萬元以上的,配套資金額度由學院另行研究。
(五)河南省各委、廳、局,地級市科技局科研規(guī)劃項目,按項目經費的5%發(fā)放科研立項獎金,項目經費在2萬元以下(含2萬元)的,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30%的配套資金;項目經費在2萬元以上的,配套資金額度由學院另行研究。
(六)科技開發(fā)項目成果,除按協(xié)議應得分紅、利潤等經濟效益外,每年按學院直接收益的5%發(fā)放獎金。與企業(yè)合作為地方經濟建設服務的項目,按項目純研究經費的5%發(fā)放科研立項獎金。
(七)上級未給資助的立項課題,國家級指導性計劃項目,教育部 、國家糧食局等省級指導性計劃項目,學院視實際情況給予0.5~1.5萬元的資助。
(八)對募集科研資金并到位的人員,學院獎勵募集資金的5%,并給予募集資金15%的配套資金。
(九)以上各項獎金均為稅前獎;項目獎勵按上級撥款經費數額為準,不含匹配經費數額。
第三章 報批程序
第八條 成果負責人或第一作者按當年申報通知的要求,填寫《河南工業(yè)貿易職業(yè)學院成果申報表》,經所在系部(處室)初審,系部(處室)負責人簽署初審意見后,將合格的成果匯總表和成果原件、復印件及有關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獲獎成果還須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報科研處,原件經審核確認后退回本人,復印件由科研處存檔。考核期間無原件的科技成果,可移至下一年度填報。
第九條 科研處負責材料的匯總與核實,并根據本辦法提出成果獎勵意見,報院學術委員會審定。
第十條 院學術委員會審定、確認獲獎項目和獎勵金額并予以公示,對公示有異議者,應在公示期(15天)內向科研處申請復議。
第十一條 科研處將院學術委員會的評審結果及公示后的情況報主管領導、院長審批后,由學院頒布授獎決定,頒發(fā)獎金。
第十二條 獲獎材料存入科研業(yè)務檔案,作為獲獎者考核、晉升、評定職稱的依據(獲獎證書復印件存入科研業(yè)務檔案,原件審驗后退回)。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三條 同一成果多次獲獎或多次發(fā)表,以最高檔次給獎,若已按低檔次給予獎勵,則只補差額。
第十四條 2人或2人以上合作的成果,其獎勵辦法按附表4的標準執(zhí)行(如果第一署名人后的署名人排名不分先后,則取其余部分的平均值):
第十五條 獎勵頒發(fā)后,如發(fā)現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追回所發(fā)獎金并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嚴重者給予處分。
第十六條 凡本辦法未涉及的情況,由科研處提請院學術委員會研究并報主管院長、院長裁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科研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附表1: 論文 獎 勵 標 準(單位:元)
類別 |
獎 項 |
獎勵
金額
元/篇 |
I |
在國際學術權威期刊《Nature》(英國《自然》)和《Science》(美國《科學》)兩種刊物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
100,000 |
II |
在①SCI(科學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TP(科技會議錄索引)、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收錄的學術論文;②《中國科學》、《中國社會科學》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
5000
∫
8000 |
III |
①在國外一般學術期刊上(外文版)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②在《人民日報》(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求是》上發(fā)表的論文;
③被《中國科學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新華文摘》全文轉摘的論文;
④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最新版為標準)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
1000
∫
2000 |
IV |
在公開發(fā)行的國家一般學術刊物或省級期刊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含本科院校學報) |
400 |
Ⅴ |
在 ①公開發(fā)行的高職高專院校學報(本院學報在試刊期間院內視同公開發(fā)行);②公開發(fā)行的報紙(理論版);③國際性學術會議錄入正式出版(有ISBN號)的學術論文集 |
200 |
VI |
在全國性或區(qū)域性學術會議錄入的正式出版的論文集(有ISBN號)上發(fā)表的學術論文 |
100 |
VII |
被中國高教學會、中國職教學會等國家一級專業(yè)學會組織評為一等獎的論文 |
400 |
VIII |
被中國高教學會、中國職教學會等國家一級專業(yè)學會組織評為二等獎的論文 |
300 |
IX |
被中國高教學會、中國職教學會等國家一級專業(yè)學會組織評為三等獎的論文 |
150 |
X |
省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或省一級學會國家一級專業(yè)學會分會組織評為一等獎的論文 |
300 |
XI |
省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或省一級學會國家一級專業(yè)學會分會組織評為二等獎的論文 |
150 |
XII |
省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或省一級學會國家一級專業(yè)學會分會組織評為三等獎的論文 |
100 |
附表2 : 著作及教材獎勵標準
獎勵項目 |
參編 |
主編 |
主審 |
專 著 |
35元/千字 |
|
|
編著、譯著 |
10元/千字 |
|
|
教材(包括院內教材) |
8元/千字 |
編寫字數×10元/千字
+全書字數×5元/千字 |
編寫字數×10元/千字
+全書字數×1元/千字 |
附表3:獲 獎 成 果 獎 勵 標 準 (元/項)
獎 項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優(yōu)秀獎 |
獲國家發(fā)明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星火獎 |
100,000 |
30,000 |
20,000 |
10,000 |
獲國家級社會科學獎 |
10,000 |
5000 |
3000 |
2000 |
國家教學成果獎、省級科技進步獎、軟科學成果獎和社會科學獎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省級教學成果獎、市廳級科技進步獎、軟科學成果獎和社會科學獎 |
2000 |
1200 |
1000 |
200 |
獲省級以上(含省級)專業(yè)學會、行業(yè)組織教學科研成果獎 |
1000 |
500 |
200 |
100 |
院、市級教學成果獎 |
500 |
400 |
200 |
|
國家專利 |
發(fā)明專利 |
實用新型專利 |
外觀設計專利 |
3000 |
1500 |
1000 |
|
|
|
|
|
|
|
附表4:合作成果獎勵分配標準
獎勵范圍 |
次序
1 |
次序
2 |
次序
3 |
次序
4 |
次序
5 |
次序
6 |
次序
7 |
次序
8 |
次序
9 |
次序
10 |
次序
11 |
次序
12 |
次序
15 |
次序
14 |
次序
15 |
1人 |
1.00 |
|
|
|
|
|
|
|
|
|
|
|
|
|
|
2人 |
0.65 |
0.35 |
|
|
|
|
|
|
|
|
|
|
|
|
|
3人 |
0.60 |
0.25 |
0.15 |
|
|
|
|
|
|
|
|
|
|
|
|
4人 |
0.50 |
0.24 |
0.14 |
0.12 |
|
|
|
|
|
|
|
|
|
|
|
5人 |
0.46 |
0.22 |
0.12 |
0.11 |
0.09 |
|
|
|
|
|
|
|
|
|
|
6人 |
0.44 |
0.20. |
0.11 |
0.10 |
0.08 |
0.07 |
|
|
|
|
|
|
|
|
|
7人 |
0.41 |
0.19 |
0.10 |
0.09 |
0.08 |
0.07 |
0.06 |
|
|
|
|
|
|
|
|
8人 |
0.40 |
0.18 |
0.10 |
0.09 |
0.07 |
0.06 |
0.05 |
0.05 |
|
|
|
|
|
|
|
9人 |
0.38 |
0.17 |
0.10 |
0.09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
|
|
|
|
|
10人 |
0.37 |
0.16 |
0.10 |
0.08 |
0.07 |
0.06 |
0.04 |
0.04 |
0.04 |
0.04 |
|
|
|
|
|
11人 |
0.34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
|
|
|
12人 |
0.31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
|
|
13人 |
0.28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0.03 |
|
|
14人 |
0.26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0.03 |
0.02 |
|
15人 |
0.25 |
0.14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0.03 |
0.02 |
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