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調動教職工從事科學研究的積極性,不斷提高科研水平和創新、創造能力,逐步提升學院的學術地位,推動我院科研工作的繁榮和發展,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對象為本院在崗教職工(含內聘教職工)。申報的各種形式的科研成果應以“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為署名單位,而且在每月月末準確規范登記到科研管理云平臺。
第三條 本辦法設論文獎、著作及教材獎、科研成果獎、課題立項獎和配套資金。
第四條 本辦法的獎勵方式是根據科研管理云平臺統計的科研成果,按月 按標準隨同其他績效工資一同發放。
第二章獎勵辦法
第五條 論文獎
本辦法所指“論文”即與本人專業相關的專業學術論文和教學研究論文,不包括文藝作品、通訊報道、簡介類文稿、訪談錄、讀者來信、各高校校報的文稿、各種書籍的前言、序、結語等。申報的論文僅限文科獨著作者和理工科第一作者。標準見附表1。
(一)本辦法所涉及的“公開發行”刊物系指擁有國內公開出版刊號(國內公開出版刊號表示為:CN-XX——XXXX/XX)的學術刊物。
(二)獲獎論文僅限于各專業學會(年會)、行業協會和教育科研等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評獎,在各專業學會、協會的分會上獲獎按對應級別的50%獎勵。
第六條 著作獎
本辦法所指“著作”包括公開出版(有CIP號)的學術性質的“三著”(專著、編著、譯著)和教材(包括學院內部教材)。申請獎勵的學術專著必須與本人所申報職稱的專業和研究方向相關;教材必須是經正規出版社出版,與編者最高學歷專業相符,并有CIP字號的教材。獎勵對象包括著作者,教材的主 編、主審和參編。著作者、主編、主審由多人承擔的按“附則”中比例分配進行獎勵;參編按作者在全書中承擔的字數發放獎勵(字數必須在書籍序言中有明確備注)。作為課題在學院立項并由學院資助出版的著作,不再獎勵;著作只獎勵1次,再版、多次出版不再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標準見本辦法附表2。
第七條 科研成果獎
優秀科研成果獎包括國家發明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星火獎;國家專利獎;國家、省、市廳級科技進步獎、軟科學成果獎、社會科學成果獎、教學成果(包括著作、教材、論文、教學教改方案等)獎。國家專利獎僅針對專利權證書上注有“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的國家發明專利。具體獎勵標準見本辦法附表3。
第八條 課題立項獎和配套資金
所有給予獎勵和配套資金的課題必須是經過學院批準同意申報的課題。立項獎勵發放的時間同到校經費到賬的時間,配套資金則隨同到校經費一同報銷。
(一)被批準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教)科基金項目,按項目經費的20%發放科研立項獎金,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100%的配套資金。
(二)被批準的教育部科技、社科基金和教改基金等項目,按項目經費的15%發放科研立項獎金,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100%的配套資金。
(三)被批準的省科技計劃項目按項目經費的10%發放科研立項獎金,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100%的配套資金。
(四)被批準的省社科基金項目,按項目經費的5%發放科研立項獎金,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100%的配套資金。
(五)河南省各委、廳、局,地級市科技局科研規劃項目,按項目經費的5%發放科研立項獎金,學院給予項目資助金額100%的配套資金。
(六)科技開發項目成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的最新規定執行。
(七)未給資助的立項課題,國家級指導性計劃項目、省部級指導性計劃項目、廳局級指導性項目、院級課題,學院分別給予5000元、3000元、2000元、1000元的配套資金。
(八)對募集科研資金并到位的人員,學院獎勵募集資金的10%,并給予募集資金50%的配套資金。
(九)以上各項獎金均為稅前獎;項目獎勵按外部實際到賬經費數額為準,不含學院匹配經費數額。
(十)課題立項獎最高限每人每年20000元,學院配套資金最高限每項100000元。
第三章報批程序
第九條 成果負責人或第一作者在成果完成后,應及時將成果分門別類登記到科研管理云平臺,獎勵時僅以從科研管理云平臺直接導出的統計表為前提。
學術論文類成果,要求提供由三大檢索系統(中國知網、萬方或維普)出具的該篇論文網上收錄的檢索頁,如果論文發表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應提供相應的核心目錄或收錄證明,若被SCI、EI、CPCI-S、CPCI-SSH、SSCI收錄,期刊論文收錄應提供正規的收錄證明,會議論文收錄應提供正規的收錄證明和有ISBN刊號的論文集。
著作類成果,應提供在中國新聞出版信息網上核實的CIP號檢索頁,著、主編、副主編或參編的字數由科學研究處和著作者、主編本人當面核實。國家發明專利,應提供專利證書原件和網上檢索頁進行查驗,并提交復印件留存。
成果獲獎類,要求提供獲獎證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留存。科研課題立項獎,由主持人和科學研究處到財務審計處當面核實課題到校經費金額后才予以確認并統計。
第十條 科學研究處每月月底負責材料的匯總與核實,并根據本辦法提交科研績效統計表。
第十一條 每月的科研績效統計表必須公示3天,如對公示有異議,請務必在公示期內向科學研究處申請復議。
第十二條 獲獎材料存入科研業務檔案,作為獲獎者考核、晉升、評定職稱的依據(獲獎證書復印件存入科研業務檔案,原件審驗后退回)。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三條 同一成果多次獲獎或多次發表,以最高檔次獎勵,若已按低檔次給予獎勵,則只補差額。
第十四條 2人或2人以上合作的成果(論文除外),其獎勵辦法按附表4的標準執行。
第十五條 獎勵頒發后,如發現有弄虛作假的情況,將追回所發獎金并給予當事人通報批評,嚴重者給予處分。
第十六條 凡本辦法未涉及的情況,由科學研究處提請院學術委員會研究裁定。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科學研究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附表1: 論 文 獎 勵 標 準(單位:元)
序號 |
獎 項 |
獎勵
金額
元/篇 |
1 |
在國際學術權威期刊《Nature》(英國《自然》)和《Science》(美國《科學》)兩種刊物上發表的期刊論文; |
30000 |
2 |
在SCI、EI、SSCI、A&HCI收錄期刊論文;《中國科學》、《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的期刊論文; |
8000 |
3 |
在《人民日報》(理論版)、《光明日報》(理論版)、《求是》上發表的論文;
被《中國科學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新華文摘》全文轉摘的論文;
被CSSCI(社會科學引文索引)收錄的期刊論文; |
3000 |
4 |
在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學《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最新版為標準)上發表的期刊論文; |
2000 |
5 |
被SCI、SSCI、EI、A&HCI、CPCI-S(原ISTP)、CPCI-SSH(原ISSHP)收錄的會議論文(每年不超過2篇); |
1000 |
6 |
在普刊上發表的期刊學術論文; |
600 |
7 |
公開發行的高職高專院校學報(本院學報在試刊期間院內視同公開發行);
公開發行的報紙(理論版); |
200 |
8 |
被中國高教學會、中國職教學會等國家一級專業學會組織評為一等獎的論文 |
400 |
9 |
被中國高教學會、中國職教學會等國家一級專業學會組織評為二等獎的論文 |
300 |
10 |
省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或省一級學會國家一級專業學會分會組織評為一等獎的論文 |
300 |
11 |
省政府行政職能部門或省一級學會國家一級專業學會分會組織評為二等獎的論文 |
200 |
附表2 : 著作及教材獎勵標準
獎勵項目 |
參編 |
主編 |
主審 |
專 著 |
50元/千字 |
|
|
編著、譯著 |
20元/千字 |
|
|
教材(包括院內教材) |
12元/千字 |
編寫字數×12元/千字
+全書字數×2元/千字 |
編寫字數×12元/千字
+全書字數×1元/千字 |
附表3:獲 獎 成 果 獎 勵 標 準 (元/項)
獎 項 |
一等獎 |
二等獎 |
三等獎 |
優秀獎 |
國家發明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科技進步獎、國家星火獎 |
100,000 |
30,000 |
20,000 |
10,000 |
國家級社會科學獎 |
10,000 |
5000 |
3000 |
2000 |
國家教學成果獎、省級科技進步獎、軟科學成果獎和社會科學獎 |
5000 |
3000 |
2000 |
1000 |
省級教學成果獎、市廳級科技進步獎、軟科學成果獎和社會科學獎 |
2000 |
1200 |
1000 |
|
省級以上(含省級)專業學會、行業組織教學科研成果獎 |
1000 |
500 |
200 |
|
院、市級教學成果獎 |
500 |
400 |
200 |
|
國家發明專利 |
5000 |
附表4:合作成果獎勵分配標準
獎勵
范圍 |
次序
1 |
次序
2 |
次序
3 |
次序
4 |
次序
5 |
次序
5 |
次序
7 |
次序
8 |
次序
9 |
次序
10 |
次序
11 |
次序
12 |
次序
13 |
次序
14 |
次序
15 |
1人 |
1.00 |
|
|
|
|
|
|
|
|
|
|
|
|
|
|
2人 |
0.65 |
0.35 |
|
|
|
|
|
|
|
|
|
|
|
|
|
3人 |
0.60 |
0.25 |
0.15 |
|
|
|
|
|
|
|
|
|
|
|
|
4人 |
0.50 |
0.24 |
0.14 |
0.12 |
|
|
|
|
|
|
|
|
|
|
|
5人 |
0.46 |
0.22 |
0.12 |
0.11 |
0.09 |
|
|
|
|
|
|
|
|
|
|
6人 |
0.44 |
0.20. |
0.11 |
0.10 |
0.08 |
0.07 |
|
|
|
|
|
|
|
|
|
7人 |
0.41 |
0.19 |
0.10 |
0.09 |
0.08 |
0.07 |
0.06 |
|
|
|
|
|
|
|
|
8人 |
0.40 |
0.18 |
0.10 |
0.09 |
0.07 |
0.06 |
0.05 |
0.05 |
|
|
|
|
|
|
|
9人 |
0.38 |
0.17 |
0.10 |
0.09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
|
|
|
|
|
10人 |
0.37 |
0.16 |
0.10 |
0.08 |
0.07 |
0.06 |
0.04 |
0.04 |
0.04 |
0.04 |
|
|
|
|
|
11人 |
0.34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
|
|
|
12人 |
0.31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
|
|
13人 |
0.28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0.03 |
|
|
14人 |
0.26 |
0.15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0.03 |
0.02 |
|
15人 |
0.25 |
0.14 |
0.09 |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0.04 |
0.04 |
0.04 |
0.03 |
0.03 |
0.02 |
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