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畢業生就業工作實施辦法
為做好我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根據國家、河南省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我校今年畢業生國家不包分配,全部通過人才市場雙向選擇、自主擇業,擇業期為兩年。
二、畢業前聯系到就業單位,符合政策、手續完備的,由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就業辦公室統一到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到單位主管部門或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檔案和戶口關系隨轉。
三、畢業前未落實就業單位、愿回生源地自主擇業的畢業生,學校統一組織辦理《就業報到證》(該證備注欄注明“自主擇業,擇業期至2006年6月30日”),畢業生持《就業報到證》到生源所在省轄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自主擇業,檔案和戶口關系隨轉。
四、畢業前未落實單位、申請將檔案和戶口關系保留在學校的畢業生,須按照我校《關于畢業生擇業期內檔案、戶口關系保留學校的實施意見》要求,填寫《擇業期內畢業生檔案、戶口關系保管申請表》,經就業辦公室審核同意后,檔案和戶口關系繼續保留學校,學校在擇業期內免收管理費。
五、畢業生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就業單位,又有意愿到省轄市就業的,由個人寫出申請,學校審核后統一到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河南省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入戶介紹信》,畢業生憑《河南省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入戶介紹信》、戶口遷移證、學歷證書、《集體戶口本》或《居民戶口簿》辦理落戶手續。
六、檔案和戶口關系保留在學校的畢業生,于擇業期內落實就業單位后,由學校定期到省就業主管部門辦理《就業報到證》,畢業生憑《就業報到證》到單位主管部門或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報到,檔案和戶口關系隨轉。
七、對口升學或專升本的同學辦理就業手續時,要有錄取通知書;錄取公務員、參軍入伍的同學辦理就業手續時,要有相關錄用手續。對口升學或專升本、錄取公務員、參軍入伍均在就業率統計范圍之內。
八、畢業生直接到用人單位應聘,與用人單位簽定應聘協議,不需要就業報到證靈活就業的,要有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畢業生自主創業,要有工商部門提供的證明;畢業生出國留學或出國工作,要有出國證明。靈活就業、自主創業、出國留學或出國工作均在就業率統計范圍之內。
九、積極鼓勵我校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志愿服務工作。服務期間,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學校,免收管理費用。服務期滿后,學校再發放《就業報到證》。志愿服務西部在就業率統計范圍之內。
十、檔案和戶口關系保留學校的畢業生,擇業期滿仍未落實就業單位,學校將其戶口和檔案轉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縣以上人事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由人事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按有關規定推薦就業或畢業生自謀職業。
十一、已落實單位并辦理就業手續的畢業生,如在擇業期內重新聯系單位,必須先征得原派遣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改派的書面證明,學校持此證明及新簽的就業協議書定期到省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改派手續。
本實施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由校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就業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