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就業數據月報制度》的通知
各系部:
為了更好地完成畢業生就業數據的統計、核查工作。根據《河南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16年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核查工作的通知》(教辦學〔2016〕490號),我院制定了《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就業數據月報制度》,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2016年11月24日
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就業數據月報制度
第一條 為了高效率、高質量的完成畢業生就業數據的統計、核查工作,做好畢業生就業數據統計工作,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就業率是反映學院就業工作的重要指標。就業信息的統計、核查,不僅能起到統計學院各期間畢業生就業率情況,更是落實、反饋畢業生就業質量的有效途徑。
第三條 院系要切實加強畢業生就業數據的統計、核查工作,不間斷的跟蹤畢業生,及時更新數據,按照學院要求統計、報送信息數據,確保畢業生就業數據的客觀、真實、準確。
第四條 院系要制定相關的統計核查制度,明確畢業生就業數據統計、核查工作的意義和重要性,并由專人負責統計、上報。
第五條 輔導員承擔著畢業生就業信息的來源,是畢業生就業數據統計工作鏈條的起點,要充分意識到就業數據統計工作的重要性,發揮一絲不茍的工作態度,確保就業數據信息準確、完整。
第六條 畢業生就業信息將按月報送。一月一報,一月一更新。各系要在每月23日前完成本月就業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第七條 畢業生就業數據報送采用Excel電子表的格式,報送內容要認真核查,按照“畢業生就業數據上報統計表”格式填報。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去向具體內容,包括畢業生就業單位名稱、就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就業單位詳細地址、單位聯系人及電話等信息,都必須經一一核實,確保準確無誤后上報。
第九條 每月報送的就業數據,包括初次就業畢業生就業信息和已就業畢業生更換就業信息的數據,確保每位畢業生的就業信息真實、有效。
第十條 各系部畢業生就業情況統計表,將按照月統計結果,進行公示,并報送學院領導查閱。
各系部要切實加強畢業生就業數據的更新和統計工作,不斷跟蹤畢業生、及時更新就業數據,嚴格按照我院畢業生就業數據月報制度執行,確保畢業生就業信息客觀、真實、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