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學校:
為了深入貫徹國家關于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功能體系建設,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和河南省第十次黨代會精神,準確把握新形勢下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的內涵和特點,健全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體制機制,推進高校畢業生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以問題和需求為導向,推動各方資源協同支持高校就業創業工作,強化精準指導服務,不斷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能力,努力促進畢業生實現更高質量就業、成功創業,更好地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
(二)基本原則
堅持就業與創業并重,堅持指導與服務并重,堅持校內與校外并重,堅持當前與長遠并重。
(三)工作目標
——畢業生就業創業綜合素質進一步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觀念進一步轉變,創新精神、創業意識、就業創業能力進一步增強。在校學生和畢業生創新創業實踐人數顯著增長,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人數持續增加。畢業生所學專業與就業崗位對口率進一步提升,就業流向更加合理,就業質量進一步提高。
——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水平顯著提升。工作機制不斷完善,隊伍結構更加合理、專業化程度明顯提升,信息化水平持續提高,精準服務能力逐步增強。“四位一體”創新創業服務體系進一步健全,高校與地方、教師與學生結合的更加緊密,涌現出一批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水平高、社會聲譽好、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滿意度高的示范性高校。
——高校就業創業評價預測機制更加完善。初步建成以國家級、省級、校級就業市場(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為主渠道、省大中專學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云平臺為補充,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動態監測機制。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第三方評價機制更加科學,人才需求預測機制和就業質量年報制度更加完善,為政府統籌決策、高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及學科專業結構調整等服務的水平進一步提升。
二、任務與措施
(一)加強高校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
1、完善全程化的就業創業教育體系。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程教學要求》和《普通本科學校創業教育教學基本要求(試行)》,修改完善人才培養方案,建立貫穿于整個大學教育期間的職業發展和就業創業指導課程體系,將創新創業教育納入每位教師教書育人職責范圍。切實將大學生職業發展與就業指導課、創業基礎課作為必修課列入教學計劃,并給予學時學分保障。緊密結合國家發展戰略、學校專業特色、行業發展趨勢、學生實際需求開設就業創業類的校本選修課程,深入開展個性化輔導與咨詢,不斷增強就業創業指導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加強校內實驗室、研究中心等各類平臺和學科孵化功能建設,服務學生創新精神養成和就業創業技能提升。我廳將建立全省高校就業創業指導課程建設定期督查機制。
支持高校加強就業創業課程及學科建設,鼓勵高校積極申報職業發展教育專業。深入推進就業創業類課程考試考核和教學評價機制改革,探索引入導師制、“翻轉課堂”、小班授課等方式,推動課程教學質量水平的不斷提升。加大省統編就業創業指導系列教材研發和推廣力度。將就業創業類課程建設納入高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2020年底之前全省將以課題形式建設40門省級就業創業類慕課,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共享。
2、健全專業化的就業創業培訓體系。我廳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加強全省高校就業創業指導隊伍培訓工作,努力構建以國家層面培訓為引領、省級層面培訓為主渠道、學校層面研訓為基礎、社會層面培訓為補充的開放靈活的高校就業創業指導隊伍培訓體系,確保完成3000人次的培訓任務,努力培養打造一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就業創業指導工作隊伍。建立高校就業創業專家數據庫,2020年底之前遴選認定50名省級高校就業創業指導名師,采用線上和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廣泛組織開展公益性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各高校要將就業創業指導隊伍培訓納入學校師資隊伍建設整體規劃,每年至少組織1次校內全體就業創業指導人員基礎性培訓,同時要積極選派人員參加國家級和省級集中培訓。加大學生培訓力度,主動與培訓機構銜接,持續組織大學生參加創業培訓和就業能力提升培訓,并作為就業創業課堂教學的有機補充納入年度教學計劃,保障培訓時間和場地。支持高校自主編制專項培訓計劃,或與有條件的教育培訓機構、行業協會、群團組織、企業聯合開發創業培訓項目,確保每一個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在校大學生都有機會獲得創新創業培訓。
3、建設便利化的就業創業供需平臺。積極融入社會人力資源市場服務體系,加快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常設市場建設,充分發揮“全國畢業生就業市場河南分市場”的引領作用、省級畢業生就業市場的示范作用和高校校園就業市場的主渠道作用。各高校要加大市場拓展力度,主動服務國家發展戰略,不斷拓寬畢業生就業渠道。要創新工作方式,積極組建各類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協作體,運用“互聯網+”技術,促進就業崗位信息共享,著力為求職大學生、高校和用人單位搭建專業化、常態化、便利化的雙選平臺,使80%左右畢業生離校前實現就業。
依托河南省大學生就業創業綜合服務基地,加快省級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建設。同時,推動有關部門依托區域內高校建設大學生創新創業協同服務平臺,鼓勵社會資源參與平臺建設,為創新創業大學生提供“一站式、便利化”的綜合服務,健全地方、高校、教師、學生“四位一體”協同共建的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各高校要主動整合各方資源,加快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眾創空間、科技園等建設,廣泛開展創新創業大賽、創業典型事跡報告、創業沙龍等實踐活動,提供培訓、融資、項目推廣、成果轉化等方面的服務,努力培養大學生創新精神、提升創業綜合素質。各高校要積極創建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鼓勵高校等有關單位積極申報大學生創新創業實踐示范基地。
4、開展精準化的就業創業幫扶服務。各高校要完善省、校、院(系)、班級四級聯動的就業創業統計機制,按照教育部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指標體系,做好畢業生就業狀況統計、分析與上報工作,并逐級加強核查,準確了解每一位畢業生的就業創業狀況和意愿。加強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和暫不就業等未就業畢業生統計工作,準確收集上報未就業畢業生手機、電子郵箱、QQ號碼和未就業原因,開展個性化指導服務。為參軍入伍、到基層和國際組織等工作的大學生提供精準輔導,穩妥開辟境外就業渠道。同時要結合國家扶貧攻堅戰略,加大對就業創業困難畢業生的幫扶力度,準確掌握家庭困難畢業生、殘疾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農村生源畢業生等各類就業困難群體的具體狀況,實行“一生一策”動態管理。積極協調配合人社、財政等部門,做好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和發放工作。對離校時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畢業生,要及時與人社部門聯系,做好信息銜接和服務接續工作,做到求職有人管、服務不斷線。
(二)健全就業創業工作評價預測機制
1、健全就業創業狀況第三方評價機制。各高校要貫徹政府管教育、學校辦教育、社會評教育“管、辦、評”分離的新要求,健全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第三方評價機制,不斷完善就業創業工作考核指標體系。組織分析研究影響畢業生高質量就業創業的因素,持續開展就業狀況、就業質量、就業特色、校友評價、求職分析、創業情況等第三方調查評價。進一步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發布制度,在每年年底前編制和發布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將創新創業相關情況以及畢業生有就業意愿尚未就業、升學、暫不就業等內容納入就業質量報告。把就業狀況作為高校本科教學工作評估的重要指標和高等職業學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的核心指標。健全招生-人才培養-就業反饋聯動機制,積極發揮畢業生就業創業狀況對教育教學和就業創業指導服務等方面的反饋作用,切實將就業與專業調整、招生計劃、人才培養、經費撥款等掛鉤,努力實現人才培養、社會需求和就業的良性互動。
2、建立畢業生人才需求分析預測機制。我廳將會同有關部門探索面向用人單位開展對高校畢業生學歷、專業、技能、數量等需求調查,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情況及其變化趨勢進行階段性、滾動式分析預測。結合用人單位吸納畢業生就業情況進行綜合分析,預測社會人才需求狀況和職業能力標準,為制訂高等教育發展規劃、調整高校學科專業結構、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提供參考,超前部署重點產業相關專業設置和人才培養計劃,滿足產業升級和結構調整的需要。各高校要主動聯合當地政府加強與用人單位的聯系,了解掌握用人單位短、中、長三個時期的用人規劃和對不同學歷層次、不同專業畢業生需求情況,并組織力量進行分析預測,促進人才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對接,推動高校畢業生人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學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整體水平。
(三)實施就業創業工作信息化工程
完善省大中專學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云平臺功能,豐富和拓展省畢業生就業信息網、微信公眾號等服務內容,建立全省高校網上招聘和求職信息網絡共享平臺。在整合現有公共服務平臺和資源的基礎上,建設全省大學生創新創業服務網,努力提高就業創業工作信息化水平。各高校要重視就業創業工作信息化建設,主動與我省就業創業公共服務云平臺結合,著力完善以校內畢業生就業創業信息網為基礎、移動終端為補充的智能化就業創業工作信息平臺,將學生就業創業意愿信息數據庫與用人單位崗位需求和機構孵化投資意向信息數據庫進行對接,智能化匹配學歷、專業、崗位、地域等重要信息,實現就業創業信息線上線下同步,為供需雙方精準推送有效信息,逐步加快就業創業工作信息化、智能化步伐。
(四)加強就業創業工作機構建設
1、健全就業創業工作機構。各高校要進一步健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機構,加強制度建設和創新,形成科學合理、高效便捷的工作模式和運行機制,創建示范性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高校校級專職就業工作人員數量與應屆畢業生人數的比例不低于1:500,校級專職創業工作人員數量也可參照此標準。同時,要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員工參與就業創業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推薦畢業生就業或輔導學生成功創業。各高校要設有招聘專用場地,主要為用人單位與在校學生進行供需見面、雙向選擇活動提供場所,其使用面積按畢業生規模計算,1000名以下的要達到200平方米,每增加500名畢業生增加50平方米。
2、建立就業創業教研機構。各高校要加強就業創業課程教學科研機構建設。要根據專任為主、專兼結合的原則,按照學生人數以及實際教學、科研和社會服務的需要,合理核定專任教師編制,配備足夠數量和較高質量的就業創業課程教師。要積極聘請政府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領域的有關專家擔任學校兼職就業創業指導教師。健全高校就業創業指導人員到企業掛職鍛煉制度。要支持就業創業指導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按照“按崗申報、按崗評聘”原則,在專業技術職務評聘中充分考慮就業創業指導教師的工作性質、工作業績,在安排職稱評審名額時,創造條件予以適當傾斜,每年為申報創業就業指導專業職稱的人員分配一定的高中級名額,努力建成一支結構合理的就業創業指導教師隊伍。
(五)加大高校就業創業工作資金投入
各高校要繼續貫徹落實《河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與服務工作的意見》(教學〔2007〕823號),切實將就業創業工作經費納入學校的年度預算,并按照不少于本年度全校學生所交學費的1%予以重點保證和落實,專項用于畢業生就業指導、教研、培訓、市場調查、信息交流、供需見面、就業幫扶、創業扶持、檔案戶口管理、辦公條件等改善日常工作和一些大型招聘活動,不得挪作他用。同時,要主動聯系企業、行業協會、社會組織、天使投資人等,依托校友會、校企合作平臺等以多種方式設立大學生創新創業專項資金(基金),加大對創新創業大學生的資金支持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健全協調機制。為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各高校要健全由學校主要領導負責的就業創業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落實本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工作,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進度指標、政策措施、責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建立就業創業工作主管部門牽頭,學工、教務、共青團、科技、財務、人事、后勤等部門參與的協作機制,每年對目標任務進行分解,并跟蹤監督工作進度,確保本意見落實到位。
(二)加強績效考核。各高校要把本意見落實情況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以既定目標、進度、任務是否完成,政策措施及課時、學分是否落實到位,從事就業創業教學、指導、服務等是否計入工作量,大學生就業創業是否得到指導幫助等為考核重點,定期進行績效考核,并將考核結果及時向我廳匯報,我廳將在高校自查的基礎上進行抽查。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高校要繼續加大對國家和我省鼓勵支持大學生就業創業的政策措施宣講力度。圍繞“一帶一路”、“國家糧食生產核心區”、“中原經濟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洛新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中國(河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重大發展戰略的實施,向國家重點行業、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輸送畢業生。結合實施“中國制造2025”和“互聯網+”行動計劃,引導畢業生到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領域就業創業。同時,本意見執行過程中取得的進展、成效、經驗和工作創新,以及大學生就業創業典型事跡,各高校要通過大眾媒體予以廣泛宣傳,積極營造促進就業創業工作的良好氛圍。
河南省教育廳
2016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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