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常識篇
就業關鍵詞
一、就業推薦表
簡介: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是學院發給畢業生填寫的并附有學院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書面意見的推薦表格,各系按“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畢業生花名冊”發放就業推薦表。
注意事項:推薦表是學院正式向用人單位推薦畢業生的書面材料,具有較大的權威性和可靠性,要認真如實的填寫,字跡要工整、清晰、整潔。學生的正式推薦表每人只有一份,自己可多復印幾份,以備在雙向選擇過程中與其他材料一起交給有關用人單位。只有當用人單位決定錄用你且你亦愿意去時,才能將正表交給用人單位。
遺失處理:就業推薦表原則上每位畢業生一份,如有特殊原因遺失的,需打申請報告,并經各系核實后到院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招就處)申請補領。
二、就業協議書
簡介: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復印無效。簽約后的協議書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持一份。各系按“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畢業生花名冊”發放協議書,協議書編號與畢業生一一對應,學校依據協議書編號對畢業生的簽約進行管理。
若畢業生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用人單位不慎遺失就業協議書的,須由用人單位出具公函予以證實,學校在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注明該單位名稱。
隱瞞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事實,又以協議書遺失為由申領新的協議書,一律按違約處理,并將結果通報用人單位。使用他人就業協議書簽約、偽造就業協議書、私制公章的畢業生,學校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調換處理:畢業生如有特殊情況更換工作,需要更換新協議書的。
三、戶口遷移證
簡介:畢業生戶口關系的轉移,由學院保衛處到所在派出所按規定辦理。派出所按國家就業計劃上標明的畢業生就業單位地址遷移戶口關系,畢業生不得自行指定遷移地址。出國的學生,戶口遷回原籍。升學的學生戶籍遷往所讀的學校。
注意事項:領到戶口遷移證后,畢業生應仔細核對并妥善保管,不要褶皺污損,更不能丟失,有錯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則作廢。到工作單位報到后,持戶口關系遷移證和報到證及工作單位證明到轄區公安部門辦理遷移手續。畢業生離校后要及時在規定時間內把戶口落下來,不要把《戶口遷移證》一直放在口袋里。
遺失處理:戶口遷移證遺失的畢業生,向所在系部提出遺失補辦申請,經系部核實蓋章后到學校保衛處查詢原戶口遷移證編號,然后持遺失補辦申請和戶口遷移證編號到所在派出所補辦“戶口遷移證”。
四、報到證
簡介:江蘇省教育廳根據教育部下達的畢業生就業方案,簽發教育部統一印制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升學的學生不發報到證。
注意事項:畢業生領取報到證時,須認真核對報到證,如有錯誤的地方,及時到學校大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招就處)提出申請,由學院統一到教育廳修正。所在系部將《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證的白色一聯)放入畢業生檔案,寄往接收單位主管部門或調配部門。
遺失處理:畢業生要妥善保管就業報到證,遺失要及時補辦。
五、黨團組織關系
按照《黨章》、《團章》有關規定,黨團員離開原工作或學習崗位到新的單位工作,應辦理黨團員組織關系轉移手續。黨員組織關系根據校黨委組織部安排辦理。
團組織關系的轉移按學校團委安排進行,團員繳齊團費后,團組織關系轉出由各學院分團委辦理,個別丟失團員證的團員,應提前到校團委按規定補辦。
六、畢業生體檢
國家教育部《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體檢規定如下:
1、學院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參加體檢者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辦理就業手續,所簽就業協議自行取消,由學院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協議簽訂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院體檢為標準。
2、畢業生在辦理就業手續前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應回家休養,一年內治愈者(須經學院指定縣級以上醫院證明能堅持正常工作),列入下一屆就業;一年未治愈或無用人單位接受者,學院不再負責其就業事宜,將其檔案、戶口轉回家庭所在地,按社會待業人員辦理 。
七、畢業生檔案
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是用人單位選拔、聘用畢業生的重要依據。檔案里面有各個時期的學籍卡、成績單、各方面的評語、獲獎證明、黨團材料。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復制,大學生必須了解其檔案轉遞過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項。
1、檔案轉遞方式。按照有關規定,高校畢業生檔案必須以機密件由機要通信局轉送到有關單位。
2、檔案的轉遞范圍。學院以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的上級主管部門或調配部門的公章為依據轉遞畢業生檔案。沒有簽訂就業協議書的,后者協議書上沒有加蓋上級主管部門或者調配部門公章的,檔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
3、檔案轉遞的時間及查詢。江蘇財經職業技術學院2008年畢業生花名冊統一寄送檔案時間為每年7月初。檔案寄出兩個月后,同學們可向就業單位的主管部門或調配部門查詢。
八、報到落戶手續
畢業生領取就業報到證后,到報到證上指定的人事部門報到。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應及時持《就業報到證》到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門(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辦理待就業登記手續。各地人事部門對報到的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區別,畢業生可以在網上或通過電話咨詢。
九、勞動合同
一般來說,畢業生在辦理報到手續后,就可與用人單位簽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確定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合同,也是維護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合同權益的法律保障。
現在使用的勞動合同一般是勞動部門統一印制的格式合同,里面的必備條款有:①勞動合同期限;②工作內容;③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④勞動報酬;⑤勞動紀律;⑥勞動合同終止條件;⑦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⑧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勞動合同補充條款。其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條款比較重要,因為《勞動法》規定雙方可以協商約定責任的認定、賠償的范圍、計算方法和承擔方式,用人單位提供的合同補充條件款中常有這方面的約定,你心中要有數。畢業生提前辭職的賠償責任不應當過高,一般不應當超過畢業生的年工資。
針對個別單位對新招員工聲稱:單位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如果有異議就另謀高就。畢業生應該記住兩點:
1、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試用期是包括在合同期限內的,而且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也就是說,不能以試用為由拒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有關于試用期的專門條款。
2、勞動部辦公廳關于“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同員工要求經濟補償問題復函”[(1996)181號]中指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后,用人單位故意拖延而不與勞動者向訂立勞動合同,同時解除與勞動者事實勞動關系,勞動者因要求經濟補償與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如果勞動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應予受理。也就是說,只要存在事實勞動關系,在獲得賠償方面應一視同仁。
十、就業方案的調整(改派)
畢業生在畢業后在兩年內變動就業單位的需要辦理就業調整手續,按照以下兩種類別分別辦理相關手續:
(一)畢業生在本市范圍內跨縣(市、區)調整就業去向的,由本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一般為當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辦理調整手續;跨市調整就業去向的,由兩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辦理調整手續。
(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整就業去向,從市縣調整到省級、中直單位,或從省級、中直單位調整到市縣的畢業生,需要到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辦理就業調整手續。對已經落實就業單位并領取就業報到證的畢業生,原則上兩個月內不予受理調整手續。
(三)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手續的程序和需攜帶的材料。
十一、四險一金
1、什么是“四險一金”?
“四險一金”嚴格來講是五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積金。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這里要注意的是“四險”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2、四險一金繳納的額度是多少?
四險一金的繳納額度每個地區的規定都不同,基數是以工資總額為基數。有的企業在發放時有基本工資,有相關一些補貼,但有的企業在繳納時,只是基本工資,這是違反法律規定的。具體比例要向當地勞動部門去咨詢。
關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醫療保險的支取,是在法定允許的情況下才可以領取,是由設保登記部門來發放。
3、試用期內是否享有保險?
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享有保險,因為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它不是隔離在合同期之外的。另外,企業給員工上保險是一個法定的義務,不取決于當事人的意思或自愿與否,即使員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險也不行,而且商業保險不能替代社會保險。
十二、見習期
見習制度即用人單位對剛剛接收來的畢業生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地進行考察和了解,進而在思想、業務等方面給予指導和幫助,使畢業生盡快適應工作需要的制度。這項制度主要有以下幾項內容:
1、見習期一般為一年。某些特殊專業的畢業生,需要更長時間的鍛煉,可在見習期滿后由單位自行安排。對達不到見習要求的,經所在單位討論,報主管部門批準,延長見習期半年到一年,延長期限結束時仍達不到要求的,不再延長見習期,另行安排工作,工資待遇按畢業生轉正工資標準低一級來定。對表現特別不好的,經所在單位領導批準,報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可以辭退。
2、見習期間,工作單位要有計劃的安排畢業生到基層單位或生產第一線鍛煉。
3、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不得報研究生(包括出國留學或進修),原則上不得抽調畢業生從事與見習無關的其他工作。
4、見習單位在畢業生見習結束時,應對畢業生進行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并將鑒定材料載入檔案。
5、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不得調動工作單位,特殊情況(根據人事部人發(1997)07號文件精神),經畢業生主管調配部門批準在一年內可作適當調整。調整前及調整后的見習期合并計算。
就業陷阱
陷阱之一:傳銷
所謂傳銷,是指生產企業不通過店鋪銷售,而由傳銷員將本企業產品直接銷售給消費者的經營方式。
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平競爭,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國務院與1998年發出關于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一、傳銷經營活動不符合現階段國情,已造成嚴重危害。二、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禁止任何形成的傳銷活動。三、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禁各種傳銷和變相傳銷行為。
傳銷不僅通過精神和思想控制人,還通過控制經濟環境來控制人的行為。以下是屬于傳銷或變相傳銷的六種情況:
1、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從事無店鋪經營活動,參加者之間上線從下線的營銷業績中提取報酬的;
2、參加者通過交納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含服務,下同)等變相交納入門費的方式,取得加入、介紹或發展他人加入的資格,并以此獲取回報的;
3、先參加者從發展的下線成員所交納費用中獲取收益,且收益數額由其加如的先后順序決定的;
4、組織者的收益主要來自參加者交納的入門費或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的費用的;
5、組織者利用后參加者所交付的部分費用支付先參加者的報酬維持運作的;
6、其他通過發展人員、組織網絡或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招攬人員從事變相才傳銷活動的。
陷阱之二:電話面試
正正規規的企業招聘,一般都是在平面媒體、人才市場等權威機構發布信息,而按照程序,人才市場會對招聘企業的資質進行審查,確定企業的狀況以及招聘的真實性,同時,企業會給人才機構派發委托單,正式確定招聘合作的關系
用人單位通過電話與求職者聯系是很正常的方式,畢業生通過電話了解求職信息也是沒有問題的。不過,沒有就業經驗的應屆畢業生,在接到企業打來的招聘電話時,一定要小心詢問。首先要了解對方是如何知道號碼的;其次,摸清對方的詳細地址和電話;再次,不要輕易相信電話里的優厚待遇。
據業內人士了解,通過“電話面試”是很少有的,雙方沒有見面,怎么可能一拍即合?而且,電話里怎么知道你的學歷,你的能力是真實的?因此,應屆畢業生要格外注意。如果畢業生沒有通過網絡發送過求職信息,對任何企業打來的電話都要高度警惕。同時,畢業生在發布個人信息時要選擇信譽好的網站,因為有些不負責的網站隨意將求職者的信息公開,這會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
陷阱之三:試用期
一般來說,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應提防以下試用期“陷阱”:
1、 試用期過長或與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不符
依據《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法規的規定,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而且必須與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相符,具體為:勞動合同期限不滿六個月的,不得設立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滿六個月不滿一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滿一般不滿三年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勞動合同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需值得注意的是,勞動合同超過六個月,并不是一定要約定試用期。
2、 要求畢業生在試用期內承擔違約責任
勞動法設立試用期的目的就在于給予雙方以相互考察、相互了解的期限,這個期限的特殊性就在于雖然勞動合同已經生效,但是任何一方因不滿意對方而解除勞動合同時,都不需承擔違約責任,而且不需要任何理由。
3、 在試用期內無正當理由辭退畢業生
針對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即將結束時隨心所欲地將畢業生辭退的現象,大家要記住: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辭退畢業生是有條件的,即畢業生只有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單位的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4、 以見習期代替試用期
有些用人單位故意用見習期代替試用期,以此來變相延長試用期的期限行為是違法的。
其實,試用期和見習期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必須搞清楚自己所適用的到底是見習期還是試用期,謹防上當。(具體見就業關鍵詞:“見習期”)
5、 約定兩個試用期
依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試用期滿后只可能出現兩種情況,要么是畢業生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單位錄用條件而被辭退,要么是依據勞動合同期滿后享受新的待遇和權利,而不允許接著出現第二個試用期。
6、續簽勞動合同時重復約定試用期
有個別單位當第一份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單位準備與畢業生續簽第二份勞動合同時,可能會再一次提出約定試用期的要求。其實單位的這種做法是明顯違法的,對于用人單位在續簽勞動合同時提出的約定試用期要求,畢業生可以理直氣壯地說“不”。
7、 試用期從勞動合同期限中剝離
勞動部[1996]354號《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試用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組成部分,試用期生效之日就是勞動合同生效之日。所以用人單位將試用期從勞動合同中剝離出來的做法明顯是違法的。
8、 僅僅訂立一份試用期合同
某些用人單位利用畢業生求職心切的心態,僅僅與畢業生簽訂一份試用期合同,而不簽訂勞動合同,這是違法行為。其實不存在所謂的試用期合同,如果單位僅與畢業生簽訂此類合同,則試用期合同就是勞動合同,試用期就是勞動合同期限。
9、 試用期工資低于當地的最低工資
根據《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系后,在試用期的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工作,所在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
10、試用期內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
據勞動法總則及社會保險和福利分則的相關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因此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必須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一般來說,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遇到各類就業糾紛時,首先可以與用人單位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由其裁定用人單位的做法是否符合勞動法律規范的規定。畢業生對仲裁機構做出的仲裁裁決仍然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反陷阱口訣
口訣一:千萬不要
不要把身份證、駕照印簽交給未就職的企業、公司,更不要隨便簽名蓋章。
不要繳納保證金、意外保險費。
還沒有賺錢就要花錢??不要預付任何費用。不管他怎么口沫橫飛,你都不要理他。
口訣二:一定要
勞保保健不可少
雖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就是雇主要付勞健保費,當然是從你薪水里扣),你還是必須要求。
瞪大眼睛看合約。口頭契約也算具有法律效力的合約,雖然沒以白紙黑字寫起來,你自己可要記清楚。不過為了保險起見,訂訂書面契約還是比較妥當安全。
口訣三:防失身
1、地址詭異的(幾巷幾弄幾號之幾室)就別去了。
2、如果面試地點偏僻,難以判斷安全與否,可以找熟人相陪一同前往。
3、臨時更換面試地點,或一次面試之后,又安排其它地點,進行第二次面試,也是很有可疑,要小心。
4、自己帶水好了,不要隨便喝飲料和搭便車;
5、女服務員、女伴游、女導游、純伴游、女接待、工商服務小姐…有可能是混人耳目的偽裝陷阱,宜多注意。
6、熟人介紹的工作,還是要提高警覺,周遭的朋友或親人還是可能因為你不知道的個人恩怨,或急需錢用而安排你下海的工作。這類案例也層出不窮,總之要問清楚多打聽。覺得怪怪的就勇敢拒絕不要去。
口訣四:防色情行業
誠征公關小姐,年輕貌美者佳,月入數十萬,待優,免經驗(可先借貸)。
有這么明顯的廣告嗎?也許時代改變,這類行業的廣告也會改頭換面,不管怎么樣,對于[月數入十萬]、[免經驗]的工作就是要多加留意,對于工作的內容和地點,也要反復地詢問清楚,留意對方言詞閃爍、含糊待過的部分,畢竟很少有工作是免學歷又高收入的。
口訣五:防騙術
利用電話征才或信箱號碼征人,不敢公開公司名稱和地址的,要特別小心。
對于民營的職業介紹所,最好查證它是否有登記、合法立案。
事先以電話聯絡,前往應征的時候,才知道是一家民營的職業介紹所的時候,不妨假裝是路過來詢問狀況的人,以便對該公司的服務有進一步的了解。
口訣六:防非法工作及老鼠會
對于工作性質交代得很模糊,要當心可能是掛羊頭賣狗肉的不良企業。反之,他如果講得頭頭是道、天花亂墜,也不要馬上相信他,尤其是那種不讓你打斷、問問題、一直轉移話題而不回答你問題的。
月入數十萬、高薪——這類征才廣告有可能是一些不肖的推銷行業,或老鼠會的吸金組織,用快速致富的賺錢法來吸引人加入。最好仔細分辨,它和其它規模制度較健全的直效行銷業的差別,作直銷并不可恥,但總不能把不好的商品,沒良心地強迫推銷出去,弄不好工作失利沒錢拿,說不定還賠上自己的信用與人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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