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省政府召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
作者:網站管理員 來源: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時間:2009-3-27 10:28:36
3月20日上午,河南省委省政府召開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徐光春,省委副書記、省長郭庚茂,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李克,副省長史濟春、徐濟超,省人大副主任王菊梅,省政協副主席龔立群等省領導出席會議,省直有關部門及駐鄭省屬高校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會議由副省長史濟春主持,省委書記徐光春、省長郭庚茂分別做重要講話。全省18個省轄市開設分會場,各市市委書記、市長,分管副市長、市直有關部門及駐地高等院校負責同志參加分會場會議。
徐光春書記和郭庚茂省長在講話中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實履行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責任,堅持政府指導、市場主導、思想引導的原則,采取多種途徑、多種方式、多種渠道,努力拓寬就業門路。要把解決當前突出問題與建立促進就業長效機制結合起來,既要解決當前大學生就業的突出問題,又要著眼于建立解決大學生就業問題的長效機制。
為積極應對金融危機,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河南省委、省政府決定動員各方面力量,以做好十件實事為抓手,力爭2009年幫助30萬以上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
(一)舉辦"萬企千場"大學生就業招聘會。全省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將組織舉辦1000場高校畢業生就業專場招聘會,組織省內外大中型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非公有制企業、中央駐豫單位、省屬企業、市屬企業及擴大內需投資開工建設項目單位、職業中介機構等1萬家以上用人單位進場招聘。通過一系列專場招聘活動,為高校畢業生提供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崗位信息及大學生與企業面對面的招聘洽談服務,充分發揮企業吸納就業的作用,搭建企業與高校畢業生供需平臺,為高校畢業生提供10萬個左右就業崗位。
(二)開展"千企百校崗位對接"活動。組織1000家用人單位進校園為高校畢業生送崗位,組織100家高校到企業送專門人才活動。按專業分類與相關企業進行專門對接,各高校要對大學畢業生開展針對性的就業指導,活動期間,將免費發放20萬冊畢業生就業指導手冊,力爭幫助3萬名大學生實現就業。
(三)開展"大學生就業網絡聯盟招聘"活動。依托 "人力資源市場網"、"中國中原人才網"、"大學生就業信息網"等網絡,實現網絡間互連互通,組成網絡聯盟,實行就業信息的動態維護,加強跟蹤,及時更新就業崗位信息,確保就業信息的真實有效。在開展日常綜合性、大規模高校畢業生就業"網絡聯盟招聘"活動的基礎上,各類就業網絡要拓展網絡服務功能,建立分行業、分專業的就業信息招聘網頁,開展專業性網絡招聘活動,力爭幫助5萬名大學生實現就業。
(四)促進高校畢業生以創業帶動就業。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助我行"活動,3-6月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組織開展創業計劃競賽活動,并在決賽時進行電視直播,現場為優秀選手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支持。積極開展創業培訓,在高校畢業生中組織開展創業意識培訓和創辦企業培訓,對有創業意愿的高校畢業生提供項目開發、開業輔導、工商登記、政策咨詢、小額貸款等"一條龍"服務,為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支持,組織起來創業的可以提供不超過5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支持。組織開展"高校畢業生創業風采展示"活動,樹立創業典型,展示創業風采,弘揚創業精神,激發廣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熱情,引導和幫助2萬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五)加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力度。對各類事業單位用人情況進行清理,組織自然減員或出現崗位空缺的事業單位面向高校畢業生進行公開招聘。鼓勵大中專院校、醫院、廣電、地質勘探等事業單位,積極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就業。支持大中專院校、技工學校、醫院和廣電等事業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自籌資金采取聘用的辦法吸納更多高校畢業生就業。鼓勵高校和科研單位積極聘用優秀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列支,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后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并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六)實施"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計劃"。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從事以支教、支農、支醫、扶貧為內容的"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村干部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鼓勵高校畢業生在項目結束后留在當地就業,今后相對應的自然減員空崗全部聘用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大力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崗位,對到農村基層和城市社區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高校畢業生,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和生活補貼。對到農村基層單位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在省轄市級以上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適當擴大招考錄用比例。
(七)建立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大力組織以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為目的的就業見習活動,建立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范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從2009年起,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三年行動計劃,每年組織2萬名未能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各級財政按照有關規定提供生活補助。
(八)加強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服務。各級政府要統籌協調各類開發區、產業集聚區、專業市場為大學生開辟專門的創業孵化園區,落實優惠政策,完善服務功能,集中提供開業指導、創業培訓、稅費減免、創業咨詢、項目推介、員工招聘等一站式服務。有條件的地方要加大投入,建設完善一批投資小、見效快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和創業孵化基地。鼓勵高校建立科技成果創業孵化園區,幫助高校畢業生利用科技成果進行創業。認真落實有關扶持創業的稅收和有關收費減免優惠政策。組織進入園區創業的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培訓,并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創業培訓補貼。加強創業輔導,積極為創業高校畢業生提供小額擔保貸款支持。
(九)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對離校后未就業回到原籍的高校畢業生,各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摸清底數,免費提供政策咨詢、職業指導、職業介紹和人事檔案托管等服務。積極組織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并按失業人員補貼標準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對登記失業的高校畢業生,各地要將他們納入當地失業人員扶持政策體系。對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和零就業家庭的高校畢業生,實施一對一職業指導,利用政府購買的公益性崗位進行托底安置,并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公益性補貼等就業援助政策。
(十)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充公發揮人力資源市場配置人力資源的基礎性作用,強化公共就業服務功能,提高就業信息的有用性和實效性。各高校要加強思想教育和引導,幫助高校畢業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加強就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為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免費就業信息和各類就業服務,幫助高校畢業生了解就業形勢和就業政策,提高其求職能力。鼓勵社會各類職業中介機構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服務,并按照有關職業介紹補貼的規定給予就業服務補助。加強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嚴歷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秩序,為高校畢業生就業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