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招聘會禁向畢業生收費
作者:網站管理員 來源:解放日報
上海將2008年定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年”,非上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進滬仍辦理戶籍和《上海市居住證》。1月7日,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人事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聯合發出了《關于做好2008年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招聘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高校畢業生收取費用。
《通知》要求本市教育、人事、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要加強合作和信息共享,加大信息搜集工作力度,為畢業生及時提供充分的就業信息,對高校畢業生免費開展政策咨詢、就業指導和就業推薦服務,主動開展公益性、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就業招聘活動。有關部門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舉辦招聘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高校畢業生收取費用。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高校要積極引導、組織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積極參與國家有關部門舉辦的每季度網上聯合招聘活動,以及“國有大中型企業網上雙選活動”等分行業、分專業的網上招聘活動。
另外,各高職院校要把職業資格培訓工作作為提高大學生就業能力的有效措施,努力使實施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相關專業能有80%以上的畢業生獲得職業資格證書。對家庭經濟困難且就業有困難的畢業生要提供“一對一”的就業指導、就業服務和重點推薦,并盡量給予適當求職經濟補貼。各級機關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免收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的報名費和體檢費。對離校后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的求職開展服務,提供人事、勞動保障事務代理、就業指導、就業推薦等系列服務,優先安排困難家庭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力爭到2008年底,使大多數返回原籍登記失業的畢業生能夠實現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