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中共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度“中原英才計劃(育才系列)”申報工作的通知》(豫人才辦〔2023〕3號)要求,按照學校安排,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選范圍和名額
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面向全省職業院校在職教師遴選,遴選工作適當向青年教師和基層一線傾斜。2023年共遴選9名,其中,高等職業學校5名、中等職業學校4名。
二、遴選條件
申報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忠誠于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師德高尚、業務精良,長期從事一線教學工作,對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有重要創新,教學成果和教育質量突出,具有領軍才能和團隊組織能力,在教育領域和社會上享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師生群眾公認。同時應分別符合以下條件:
(一)高等職業學校
1.申報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的高等職業學校人選,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累計具有企業(單位)相關技術(或管理)崗位3年以上工作經歷,擁有至少一項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近3學年承擔本校教學任務(包括實訓、實習等實踐課程)不少于180學時/學年,理論和實踐教學效果顯著,因材施教,課堂教學靈活多樣,深入踐行課程思政教育教學理念,教學研究能力強,主持完成省級及以上教科研項目,主講課程為省級及以上精品課程(在線開放課程)或開發有高水平高職數字化專業教學資源,學生評價優秀;專兼職教學團隊建設水平高且成員業績突出;面向行業企業實際需求,積極開展相關生產、技術和培訓等社會服務;積極參與“人人持證、技能河南”建設和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
2.非現任校級領導。
三、遴選程序
(一)基層推薦。
符合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高等職業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自主遴選、公示后,向省教育廳推薦;地市中等職業學校由省轄市、濟源示范區、航空港區或省直管縣(市)教育行政部門遴選、公示后,向省教育廳推薦。高等職業學校、省屬中等職業學校限申報1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限推薦1人。
(二)評審初選。
省教育廳組織專家評審小組,對各地各學校的推薦人選材料進行初選。根據專家評審小組的評選結果,對擬入選的候選人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5天。
(三)申報復評。
省教育廳將候選人名單報送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建“中原英才計劃(育才系列)”評選委員會,對候選人進行復評。
三、申報推薦材料
申報人員參考《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遴選指標體系》(附件1),按照《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推薦人選上報材料說明》(附件2)的要求,填寫《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候選人推薦表》(附件3)。
五、有關要求
(一)各地、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廣泛宣傳和動員,嚴格執行有關申報條件和要求,精心組織遴選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真正把在教育教學中做出突出貢獻、取得顯著成績的教師選拔出來,充分發揮評選“領軍人才”的引導激勵作用。同等條件下,河南省職業院校省級名師優先推薦。
(二)對已入選國家重點人才計劃、科技部“創新人才推進計劃”、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等國家人才支持計劃的人選,不得申報中原領軍人才項目。申報人每年度僅可申報一個類別的一個人才項目,不得重復申報。已入選“中原英才計劃(育才系列)”的人選,不得重復申報同一層次或下一層次的人才項目,支持期滿后方可申報本計劃內上一層次的人才項目。
(三)申報人必須按照要求如實填寫、報送申報材料,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對弄虛作假行為,一律取消遴選資格。各單位推薦人選必須經過專家評議和公示程序,推薦名單確定后要在校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請各單位通知符合條件、有申報意向的教職工于9月19日下午14:00之前將相關申報材料紙質版報送至行政辦公樓308房間王曉玉老師處,過期不候。
附件:1.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候選人遴選指標體系
2.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候選人推薦人選上報材料說明
3.2023年度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候選人推薦表
4.2023年中原教育教學領軍人才(職業院校)候選人推薦人選匯總表
5.相關證書復印件清單
6.業績證明材料復印件清單
7.論文、論著等復印件清單
河南工業貿易職業學院
人事處
2023年9月19日